駕照行政處理制度是?
取得駕照者在道路交通法令內違反或引發交通事故,之外還有刑法當違反法律時根據基準不同給予吊銷駕照或在一定的時間內給予一定的管制
行政處分標準
項目 | 内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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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駕照 | 法規違反或由于交通事故駕照的罰分處理為40分以上時 | 一天一分来計算 |
由于累計分數超過而吊銷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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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3年 (包含違反或出事故當日) |
處理罰分的减少 (無違反以及無事故的優待) |
處理罰分40分未满時最終違反日,出事故日開始1年内無事故,無違反時 | 計分數管制 |
對于逮捕逃跑車輛實行累計分數管制 (賦予優惠) |
逮捕逃跑車輛或申告時 時間不限給予40分優待 (人員被害) |
由于獲得靜止或取消處罰時以累計分數管制 |
對于模范司機給予竞争處罰的優待 | 模范駕駛者(無事故駕駛者:10年以上無事故或獲得有功駕駛者表彰時)駕照静止執行日减少1/2 | 一天一分来計算。 引發執行事故時除外 |
對于參加交通素質教育者給予静止處理優待 | 静止處理20日减少(实际静止執行日數由本人累計分數来管制) | |
吊銷駕照個别基準 | 醉酒駕駛導致死亡(血液酒精含量為 0.05% 以上 ) | 全部16條中最為重要 |
醉酒駕駛血液(酒精含量為 0.1% 以上) | ||
導致交通事故 逃亡 | ||
對測速警察實行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