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在科目考試之前為止 , 在考場內部的「交通安全教育場」或被指定的有關場所(汽車專門培訓學院)實施。
項目 | 交通安全教育 | 吊銷者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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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對象 | 想要取得駕照的考生 | 吊銷駕照后, 要重新取得駕照的考生 |
教育實踐 | 科目考試之前為止1個小時 | 科目考試之前為止6個小時 |
教育場所 | 考場內部的教育場 | 道路交通公團內的教育場或考場內部的教育場 |
教育內容 | 視聽覺教育 | 根據吊銷理由 法規一半, 飲酒一半 |
準備材料 | 免除手續費, 身份證 (身份證認可范圍) |
手續費 24,000 韓幣, 身份證 (身份證認可范圍) |
身體檢查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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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 | 考場內體檢室或被指定醫院 (快捷連接) 太白考場, 江陵因沒具備體檢室,需要在被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后訪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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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 | 考場內體檢室: 5,000 韓幣 |
科目申請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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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材料 | 應試申請書, 照片 3張 (照片認可范圍), 身份證 (身份證認可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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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 | 1,2類普通 6,000韓幣, 摩托車4,000韓幣, 2類小型 6,000韓幣 |
科目考試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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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3紙選一, 4 紙選一, 4紙選答, 5紙選答, 6紙選答總共40題 | |
考試内容 | 駕照的種類基管理等 汽車等的駕駛所需要知識等 |
技能考試申請
為了通過科目考試者應試技能考試或因技能考試不合格,要再應試而申請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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준비물 | 應試申請書, 身份證 (身份證認可范圍) 代理人申請時 , 需附代理人及本人身份證本人的委托書 委托書(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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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 | 1,2 類 普通 15,000韓幣 | 1類 特殊: 拖車/ 牵引車 |
1 類 大型 15,000韓幣, 1類 特殊 15,000韓幣 | ||
摩托車 5,000韓幣, 2 類 小型 6,000韓幣 |
技能考試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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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分項目 | 停滯狀態時操作駕駛裝置 : 前照明燈, 轉向燈, 刮水器, 變速齒輪 駕駛狀態時操作駕駛裝置 : 行駛50m遵守車路, 發生突發情況時剎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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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 | 用電腦打粉機,以減分方式打分 | |
1類大型及1,2類普通 : 80分以上 | ||
1類特殊, 2類小型, 摩托車 : 90分以上 | ||
失格標準 | 引發交通事故 | |
如不遵守考試指示以及管制者將無法進行正常考試 | ||
連續3次無法啟動至 | ||
接到出發指示3次而不出發時 | ||
沒有鎖上剎車器而出發者 | ||
從出發指示后5分鐘以內不通過終點 | ||
從出發點到終點沒有扣安全帶 | ||
其他 | 從筆記考試合格日開始,應在一年內通過技能考試,取得見習駕照 (應試申請書的有效期日是最初的筆記考試日開始1年, 一類普通見習駕照或第二類普通見習駕照時,以相應見習駕照的有效期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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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試應試后,不合格者,從不合格的第二天開始經過3天后可以再應試。 (包括不合格在專門培訓學院的履歷) 例如) 在星期一不合格的話,從星期四開始再應試。 |
頒發見習駕照
見習駕照是允許道路行駛練習的許可證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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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對象 | * 1,2類普通駕照應試的考生,全部通過適合性檢查,科目考試,場內技能考試 (專門培訓學院授課者為技能檢驗)的考生 * 手續費 : 3,000韓幣 |
有效期間:1年 |
道路行駛考試申請
見習駕照持有者為了進行道路行駛考試,被指定應試日期和時間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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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材料 | 應試申請書(附見習駕照), 身份證 (身份證認可范圍) 代理人申請時,需附代理人及本人身份證本人的委托書 委托書(下載) |
駕照持有者 要攜帶駕照 |
手續費 | 道路行駛 21,000韓幣 |
道路行駛考試
道路行駛考試申請時被指定的應試日期,在駕駛考場道路行駛考試場所進行
(A,B,C線路中抽選其中一個, 按照個考場的情況路線有所不同)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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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路線 | 總距離5km以上 | |
考試項目 | 駕駛姿勢, 制動裝備及轉向裝置的操作, 直行及左右轉向, 前進路線變更等31個項目 | |
合格底線 | 70分以上 | |
考官根據打分表以扣分的方式打分 | ||
失去資格 | 3次以上不能出發時或由于駕駛技術不熟而放棄考試 | |
引發交通事故或潛在交通事故的危險 | ||
沒執行考官的管理及指示 | ||
5次以上 "由于離合器操作不當而引起發動不能" 或其他原因被認為駕駛能力明顯不足時 | ||
扣分累計明顯沒達到合格標準 | ||
違反步行者保護, 范圍信號, 中央線侵犯, 違反兒童汽車保護等情況 | ||
從出發點到終點沒有扣安全帶 | ||
其他 | 要在見習駕照有效期間內通過道路行駛考試 (有效期滿后重新要通過科目,技能考試再次取得見習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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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行駛考試應試后不合格者(包括在專門培訓學院不合格的履歷)從不合格第二天開始3天后才能再次申請考試 例如) 不合格日是1日,從4日開始可以重新應試 |
頒發所屬駕照
最終合格所屬應試種類科目(1類大型,1類普通,1類特殊,2類普通,2類小型,2類摩托車)交付
項目 | 內容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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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對象 | 1,2類 普通駕照 | 對取得見習駕照后通過道路行駛考試的考生 (駕駛培訓學院結業者要鑒定道路行駛能力)交付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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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駕照 | 對通過科目考試, 考場內技能考試的考生交付 | ||
交付場所 | 駕照考場 | ||
具備材料 | 최종합격한 응시원서, 합격안내서, 수수료 6,000원, 最終合格的申請書, 合格介紹書 照片1張 (照片認可范圍), 身份證 (身份證認可范圍) 委托時要附代理人申請書, 身份證及當事人(委托人)的委托書 委托書(下載) |